銷售自產農作物發票怎么開具?
答: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稱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品”免征增值稅。
《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從事自產免稅農業產品的納稅人只能領購、開具普通發票。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10〕第22號)(自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第三條規定“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這改變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辦法》(國稅發〔1994〕59號)(已廢止)第三條規定“由于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全部銷售免稅貨物的企業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規定。
自產免稅農業產品銷售額屬于免稅銷售額的范疇,因此從2010年3月20日起自產免稅農業產品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必須全部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從事種植業的農業企業按規定應該交納哪些稅?
從事種植業的農業企業按規定應該交納的稅:
1)增值稅(免征)、企業所得稅、印花稅;
2)辦公用房要繳納房產稅、土地稅(免征)。
1、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社員生產和初加工農產品,視同農戶自產自銷,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營用房,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銷售自產農作物發票怎么開具?因為農作物是免稅收入,所以開具發票的時候只能開具普通發票,沒有必要再開專票進行抵扣進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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