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單位異地托收手續操作流程?
答:收款單位按照收付雙方簽訂的合同的要求發貨或提供勞務后,填制托收承付結算憑證。由于托收承付結算分為郵劃和電劃兩種,因而相應地托收承付結算憑證也分為郵劃托收承付結算憑證和電劃托收承付結算憑證兩種。
郵劃托收承付結算憑證一式五聯,第一聯(回單)是收款單位開戶銀行給收款單位的回單,第二聯(委托收款憑證)是收款單位委托開戶銀行辦理托收款項后的收款憑證,第三聯(支款憑證)是付款單位向開戶銀行支付貸款的支款憑證,第四聯(收賬通知)是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在款項收妥后給收款單位的收賬通知,第五聯(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單位開戶銀行通知付款單位按期承付貨款的承付(支款)通知。
電劃托收承付結算憑證也是一式五聯,第一聯、第二聯、第三聯、第五聯的作用與郵劃托收承付結算憑證相同,第四聯是付款單位開戶銀行拍發電報的依據。
收款單位出納員在填寫托收承付結算憑證時,應按照要求逐項認真填寫憑證的各項內容,包括收款單位(即本單位)的全稱、賬號、開戶銀行,付款單位的全稱、賬號或地址、開戶銀行,托收金額的大、小寫,隨憑證附寄的單證的張數或冊數,商品發運情況(如運單的號碼等),合同名稱號碼等,并在托收承付結算憑證的第二聯“收款單位蓋章”欄加蓋本單位預留銀行印鑒。
然后,將托收承付結算憑證連同發運單證或有關證件和交易憑證(如銷貨發票、代墊運雜費單據等)一并送交開戶銀行辦理托收手續。如開戶銀行認為有必要,還需附送收、付款雙方簽訂的經濟合同。如果收款單位的發運證件經銀行驗證后需要取回的,應向銀行說明。

托收結算的定義是什么了?
托收結算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后委托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貨款,購貨單位根據合同對單或對證驗貨后,向銀行承認付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托收承付結算的劃分:
托收結算款項的劃分方法,分郵寄和電報兩種,由收款人選用。因而相應地托收承付結算憑證也分為郵劃托收承付結算憑證和電劃托收承付結算憑證兩種。
郵劃托收承付結算憑證一式五聯:
第一聯(回單)是收款單位開戶銀行給收款單位的回單;
第二聯(委托收款憑證)是收款單位委托開戶銀行辦理托收款項后的收款憑證;
第三聯(支款憑證)是付款單位向開戶銀行支付貸款的支款憑證;
其實要想完全了解“收款單位異地托收手續操作流程?”需要財務人員自己實際自己去操作一番,在操作過程中有任何的疑問,都可以直接在線咨詢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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