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處理前年剩下未攤銷完管理開辦費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文件規定,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的年度,為開始計算企業損益的年度。
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之前進行籌辦活動期間發生籌辦費用支出,不得計算為當期的虧損,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第九條規定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第九條規定: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企業在新稅法實施以前年度的未攤銷完的開辦費。
無形資產攤銷分錄怎么做?
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協議規定的年限進行攤銷 ,但最長不超過10年,沒有規定的按法律或稅法的規定年限進行攤銷,如果法律或協議都有規定按年限短的攤銷。
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無形資產攤消
貸:無形資產
開辦費一般是指企業在籌備期間,沒有建立完整的賬務系統,所建立的費用支出的科目。怎么處理前年剩下未攤銷完管理開辦費?可以按照上文內容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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