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銀行收款方式匯繳辦理流程是什么?
答:1、單位與管理部簽署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制的《委托銀行收款繳交住房公積金協議》。
2、單位與開戶銀行簽訂《北京市特約委托收款付款授權書》。
3、協議簽定后,管理部在系統中為單位辦理委托收款登記。
4、單位每月定期與管理部做委托收款確認,包括:無人員變更的做無變更匯繳確認,有人員變更的,單位報管理部《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一份。
5、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每月按約定的時間通過系統匯總委托收款信息,辦理銀行托收。
6、收款成功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根據銀行提供的《委托收款結算憑證》收款聯,將托收款項計入單位暫存款。

委托銀行收款方式是哪幾種?
委托收款結算方式是收款人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一種結算方式。委托收款結算包括托收和付款兩個階段。在托收階段,收款單位委托開戶銀行收款時,應填制銀行印制的“委托收款憑證”,提供必要的收款依據。
收款分郵寄或電報劃回兩種,企業應根據需要選擇使用。企業的開戶銀行受理委托收款以后,將委托收款憑證寄交付款單位開戶銀行。由付款單位開戶銀行審核,并通知付款單位。
在付款階段,付款單位在接到銀行付款通知和有關部門附件后,應在規定的付款期(3天)內付款。如果付款期內未向銀行提出異議,則銀行視做同意付款,并在付款期滿的次日將款項主動轉賬付給收款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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