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保證金所得稅怎么處理?
答:按揭貸款保證金是銀行在按揭貸款過程中按照貸款總額的一定比例向開發商收取的錢,并承擔按揭貸款的連帶保證責任,直至房產證辦理出來并完成抵押登記后,銀行才將按揭貸款保證金退回開發商。
企業繳納的按揭保證金不能在稅前扣除。從200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31號)中明確規定:”開發企業采取銀行按揭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凡約定開發企業為購買方的按揭貸款提供擔保的,其銷售開發產品時向銀行提供的保證金(擔保金)不得從銷售收入中減除,也不得作為費用在當期稅前扣除。但實際發生損失時可據實扣除。”
因此,房企繳納的按揭貸款保證金,只有在出現購房者欠貸不還,銀行相應扣除按揭貸款保證金時,才能根據損失大小據實扣除,而在其余情況下,不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

按揭保證金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應如何處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銀行按揭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凡約定為購買方的按揭貸款提供擔保的,其銷售開發產品時向銀行提供的保證金(擔保金)是房地產企業的“其他應收款”,待相關手續完善后,是可以向銀行收回的。
從土地增值稅的相關政策可以看出,允許在土地增值稅稅前扣除項目中根本沒有“按揭保證金”。因此,支付銀行的按揭保證金,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從銷售收人中減除,也不得計人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
按揭保證金所得稅怎么處理?通過上文的學習我們知道,除了出現購房者欠貸不還,銀行扣了保證金時才能稅前扣除,土地增值稅計算項目里也不能扣除。除了上述問題,如果實務中你還有需要解決的疑問,都可以來會計學堂咨詢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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