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出口貨物保險賠償的賬務處理?
答:1、發生損失時,先將銷售沖回,將非常損失做帳務處理: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流動資產損益
貸:庫存商品(成本價值)
應交稅金--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2、等到有確切的損失證明得到稅務局認可后:
借:營業外支出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流動資產損益
3、等到收到第三方的賠款時,將金額/1.16*16%將銷項稅算出來.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銷項稅
營業外收入

如果是火災造成貨物的損失,進項稅金能否抵扣增值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由以上規定可以看出,火災造成的損失不屬于增值稅法定的“非正常損失”,可以抵扣增值稅,不用做進項稅額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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