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提出包工程費如何處理?
答:出包工程未最終辦理結算而未取得全額發票的,在證明資料充分的前提下,其發票不足金額可以預提,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10%且已開發票金額與預提費用總計不得超過規定的合同總金額。預提的出包工程,自開發產品完工之日起超過2年仍未支付的,預提的出包工程款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以后實際支付時可按規定稅前扣除。

出包工程的核算會計分錄是怎樣的?
答:按合理估計的發包工程進度和合同規定向建造承包商結算的進度款: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工程完工時,按合同規定補付的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工程到達預定可使用狀態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上述關于“預提出包工程費如何處理”的問題已經回答完了,如果對于我的回答還不是很明白的歡迎在線聯系,我們一定會詳細為您解答讓您沒有任何的疑問,其他的知識點也一并可以找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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