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可以計提哪些準備金?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4號)文件適用于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財務公司和城鄉信用社等國家允許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企業.
農村信用社屬于國家允許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企業,因此,財稅[2009]64號文適用于農村信用社.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9號)文件針對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
農村信用社的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按規定提取的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專項準備金可以稅前扣除.
因此,農村信用社可按規定同時計提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專項準備金可以在稅前扣除.

貸款損失準備計提比例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我國《銀行貸款損失準備計提指引》規定,銀行應按季計提一般準備,一般準備年末余額不得低于年末貸款余額的1%;銀行可以參照以下比例按季計提專項準備:對于關注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對于次級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5%;對于可疑類貸款,計提比例為50%;對于損失類貸款,計提比例為100%.
其中,次級和可疑類貸款的損失準備,計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動20%.特種準備由銀行根據不同類別(如國別、行業)貸款的特種風險情況、風險損失概率及歷史經驗,自行確定按季計提比例.
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是衡量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金計提是否充足的一個重要指標.
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貸款損失準備金計提余額/不良貸款余額.
農村信用社可以計提哪些準備金?通過上文的學習,相信大家都已經有所了解了.如果還有其他疑問可以通過在線提問的方式向學堂的答疑老師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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