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計提教育經費可以轉回嗎?
答:根據新會計準則下的規定,根據新的企業所得稅稅法的規定,企業不需再計提職工教育經費,《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原已計提的不得沖銷,原余下的金額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所以,多計提的教育經費在下個月直接繳納,不需要做沖回沖銷的分錄。

計提教育經費會計分錄怎么處理?
如題所述,按照現行財稅規定,職工教育經費無需計提,發生時據實列支。如果超出稅收相關規定比例(前者為工資總額的2%,后者為工資總額的2.5%),超出部分應予調增應納所得稅額。
實際發生職工教育費用時,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
貸: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等
很多的新手對于“已經計提教育經費可以轉回嗎?”這個內容都有疑問,那么現在會計學堂小編已經為你們全部解答完了,希望可以幫助你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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