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如何申報?
答:(1) 一般計稅方法
選擇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2) 簡易計稅方法
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異地提供建筑服務,預繳增值稅需要哪些資料?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在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時,需填報《增值稅預繳稅款表》,并出示以下資料:(一)與發包方簽訂的建筑合同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二)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三)從分包方取得的發票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
上述規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日后租入的不動產,則應該按11%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異地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如何申報?一般計稅法和簡易計稅法都可以在建筑行業使用的計稅方法。如果沒有其他的問題的話,可以在會計學堂學習更多的咨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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