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廠房資產設備注銷時未提完折舊怎么辦?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第三條有關清算所得稅處理規定,全部資產均應按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就是說,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由于持續經營假設采用歷史成本原則計價,在清算時,改變持續經營假設,對資產要按照可變現價值計價,并且就可變現價值同計稅基礎的差額繳納清算所得稅。
計提折舊會計分錄處理:
會計分錄:
1、計提折舊時:
借:管理費用
制造費用
銷售費用
貸:累計折舊

2、若固定資產發生減值,要計提減值準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固定資產減值損失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企業廠房資產設備注銷時未提完折舊怎么辦?沒有折舊完的固定資產設備,企業需要做財產損失處理。以上的解答內容歡迎大家參考,解答的非常簡單便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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