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進項稅抵扣比例多少?
答: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不動產,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不動產在建工程,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所以抵扣比例第一年為60%,第二年為40%。

房地產行業具體有哪些是可以抵扣進項稅?
營改增后,房地產行業可以抵扣進項稅的項目主要有建筑公司提供的進項稅、購買材料的進項稅、購置設備的進項稅、日常辦公費用的進項稅等。具體如下:
建筑公司提供的進項稅,如工程款、包工包料的分包工程款等。
購買材料的進項稅,如采購鋼材、水泥、預拌砂漿、預拌混凝土、木材、模板、腳手架管等。
購置設備的進項稅,如購買塔吊等起重吊裝設備、電梯等設備、運輸車輛及其他車輛。
日常辦公費用的進項稅,如:電腦、打印機、水電油氣費等。
綜上所述幾項,可以抵扣進項稅的項目進行抵扣,必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方可進行。
經過會計學堂小編的介紹之后,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進項稅抵扣比例多少?扣除的比例相信大家都已經了解差不多了,如果你們還有其他的疑問,歡迎來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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