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群眾團體所接受捐贈的資產怎么計算?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 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4號)的規定,
公益性群眾團體接受捐贈的資產價值,按以下原則確認:
(1) 接受捐贈的貨幣性資產,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計算;
(2) 接受捐贈的非貨幣性資產,應當以其公允價值計算。
捐贈方 在向公益性群眾團體捐贈時,應當提供注明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 的證明,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證明,公益性群眾團體不得向其開具公益性
捐贈票據或者《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收據聯。

捐贈支出可以所得稅前扣除嗎?
扣除標準:
企業對四川汶川地震、甘肅玉樹地震災后重建以及上海世博會等特定事項的捐贈,可以全額在稅前扣除。
企業發生的其他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非公益性捐贈支出不得扣除。
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大于零的數額。
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除此之外的捐贈即為非公益性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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