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機構怎么申報征稅的?
答: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
(1)總、分機構在同一縣(市)的,如果統一核算,總機構應統一納稅申報;如果單獨進行核算,總、分機構應分別進行納稅申報。
(2)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經國家稅務總局或其授權的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3)如屬消費稅納稅范圍,根據《 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規定,納稅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在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分支機構所在地繳納消費稅,但經國家稅務總局及所屬稅務局批準,納稅人分支機構應納消費稅稅款也可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非獨立核算分公司可否獨立建賬?
可以。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是必須獨立建賬核算的。
分公司只是沒有法人資格,但是建賬是可以的,一方面滿足內部管理需要,另一方面也能給總公司做賬提供依據。
分公司的賬主要是內部核算賬,一般分公司都是成本中心,總公司才是利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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