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重組無形資產不計算增值稅嗎
答:以無形資產還債相當于處置無形資產,故要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可以參考以下介紹: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企業重組包括企業法律形式改變、債務重組、股權收購、資產收購、合并、分立等。
增值稅:
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征收增值稅。(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13號)

無形資產的債務重組債務人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債務人以無形資產清償債務并不是讓售記入其他業務收入
借:應付賬款 —債權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借: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損失
貸:無形資產 —某項專利權
(債務重組利得記營業外收入)
好了,經過會計學堂的介紹之后,債務重組無形資產不計算增值稅嗎?可能還會有很多的新手是不了解了。沒有關系,有不清楚的地方盡管來咨詢會計學堂的老師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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