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取得股息紅利該如何繳稅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第五款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個人股東從企業取得分配的稅后利潤,要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20%的所得稅。
如果貴企業屬外商投資企業,分配給外籍個人的利息、紅利所得可以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字[1994]20號)第二條的規定,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八)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一種是法人股東為境內的居民企業,如果滿足如下規定,那么分回的權益性投資收益是免稅收入,不繳企業所得稅。

股息紅利稅金如何做會計分錄?
如果是對外投資應收取的股息紅利分錄如下,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其股息紅利的稅金并入企業自己的收益,減去發放股利單位在發放股利前已經繳納過的,再考慮因為稅率差兒需要補繳的部分計入所得稅,不用單獨計算列支,所以,在分錄無需單獨體現。
法人取得股息紅利該如何繳稅?根據上文內容可以知道,如果是境內的居民企業,那么在取得股利的時候,可以面交企業所得稅,但是還是要交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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