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調人員的工資可以稅前列支嗎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借調人員的工資怎么做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墊付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付款—養老、醫療 等
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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