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自有商品用于市場推廣會計怎么處理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現就企業處置資產的所得稅處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發生下列情形的處置資產,除將資產轉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計算。
(一)將資產用于生產、制造、加工另一產品;
(二)改變資產形狀、結構或性能;
(三)改變資產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轉為自用或經營);
(四)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
(五)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二、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一)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

按銷售處理的具體分錄應該這么做:
借: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金)
同時計算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我們在處理完“將自有商品用于市場推廣會計怎么處理?”這個內容之后,還可以關注我們的會計學堂,新手將可以學習到更多的咨詢內容!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