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繳增值稅科目記入哪個處理?
答:(1)一般納稅人的會計處理。一般納稅人實際預交增值稅時,不需要計提,只需按實際繳納的稅款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有的企業將預計的增值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其實兩者本質上沒有什么差別,不過準則規定還是應該選擇第一種,這樣以后查賬的時候也更加清晰;
(2)小規模納稅人的會計處理。
小規模納稅人預交增值稅時,也不需計提,由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不用再按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因此只需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即可。

建筑業一定要外地預繳增值稅嗎?
建筑業一定要外地預繳增值稅。
根據建筑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納稅人)在其機構所在地以外的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要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依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相關規定如下:
第一條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及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是指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納稅人)在其機構所在地以外的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
好了,預繳增值稅科目記入哪個處理?一般來說,都是通過“應交稅費”來進行會計處理的。如果你們對于本篇內容還有疑問的話,歡迎來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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