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以下的固定資產當月一次性扣除嗎?
答:新政規定:企業擁有單件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從2014年1月1日起可以一次性計入成本費用,允許在稅前全額扣除。
譬如2014年購進不需要安裝的用于管理的設備一臺進價(不含稅)4000元,增值稅680元,運費等費用500元。
所以,5000以下的固定資產當月一次性扣除嗎?不滿5000元的固定資產,是可以一次性抵扣的。

5000元以下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匯算清繳時是否要備案?
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時,不需要備案。
2014年10月20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同年11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4年第64號),對有關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及管理規定進行了明確。
其中,三類固定資產可一次性稅前扣除。
一是對六大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二是對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專門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三是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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