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收回結余資金分錄應該怎么處理?
答:收回結轉結余資金再安排使用的會計處理
收回或交回的結轉結余資金,由各級財政部門按規定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亟需資金支持的領域。財政部門安排使用時,按原預算科目支出的,總預算會計根據發文借記“暫存款”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調整支出科目的,總預算會計應根據發文按原結轉預算科目做沖銷處理,借記“暫存款”,貸記“一般預算支出”等科目,同時按實際支出預算科目作列支賬務處理,借記“一般預算支出”等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科目。

已轉銷的壞賬當期又收回怎么做賬?
已核銷的壞賬準備又收回,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準備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財政收回結余資金分錄應該怎么處理?不知道上文的解答內容大家是否都真的明白了呢?財政收回的結余資金我們應該做到“暫存款”當中,當然具體的會計核算還是根據實際的情況來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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