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繳稅款產生多繳稅金稅收會計如何處理?
多繳稅款 三條路徑
路徑一:申請退稅
納稅人多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依法予以退還.按照《稅收征管法》第51條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后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后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路徑二:抵繳應納稅款
為減少流程,多繳稅款一般按先抵繳稅款后退稅的辦法處理.
若多交了企業所得稅,根據國稅發〔2009〕79號第十一條規定,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超過應納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或者經納稅人同意后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即多繳稅款可以抵繳以后年度稅款,在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表第16行預繳時抵減,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將抵減額填在主表第37行"以前年度多繳的所得稅額在本年抵減額".
路徑三:抵繳欠稅款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79條以及《關于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50號)規定,當納稅人既有應退稅款又有欠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將應退稅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繳稅款;抵扣后有余額的,退還納稅.
但要注意,所謂欠稅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稅務機關系統有了申報數據,且超過了規定納稅期限.
企業查補的稅款能否抵減稅款,關鍵是該稅款是否經到了稅務執行環節,是不是已經履行了一定的手續,并在稅務系統中申報超期,產生了相應的滯納金.只有查補的稅款形成了欠稅,才可以直接抵減多繳的稅款.如果查補的稅款尚未形成欠稅,則不可抵減.
上文小編介紹了預繳稅款產生多繳稅金稅收會計如何處理?關于這個內容,上文的三個辦法都可以處理,但是大家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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