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聘請長期顧問是否需要開具勞務費發票
答:長期在公司任職的法律顧問,可以不需要開具勞務發票,直接簽訂勞務合同會更加方便吧。
單位外聘投資顧問,如果需要每月支付費用的,同時定期在您單位上班的,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規定:
企業因雇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可以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并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如果是偶爾發生的,并且該顧問是提供和策劃財務、稅收、法律、內部管理、業務運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議的業務活動的,按咨詢服務征收3%的增值稅,同時需要代征地稅的一些相關稅費。

企業開勞務費發票需要什么審批程序?
開具勞務發票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1.勞務發票開具申請單;
2.稅務登記證副本及經辦人身份證;
3.臨時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4.支付工資清單。
支付給個人的勞務,因為沒有發票所以由稅務部門代開勞務發票,實際就視同個人為一個可以營業提供勞務的獨立體,因為這個獨立體不是公司或個體戶,所以需要代開發票。
根據上文的內容來看的話,企業聘請長期顧問是否需要開具勞務費發票?長期聘請的不需要開具發票,直接簽訂勞務合同。同事也免去了一些不必要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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