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辦費分開幾年開始攤銷?
答:企業的開辦費用,可作為“長期待攤費用”。
1、首先應參照執行“國稅函[2009]98號”文件:
九、關于開(籌)辦費的處理
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企業在新稅法實施以前年度的未攤銷完的開辦費,也可根據上述規定處理。
2、并請參閱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七十條的相關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

開辦費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后可以稅前扣除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準予扣除:
(一)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開辦費分開幾年開始攤銷?我們閱讀完之后,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當然也可以一次性進行攤銷。如果你們對這個問題還有其他的想法,可以來與我們會計學堂老師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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