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繳納城建稅的會計分錄怎么處理?
計提: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繳納:
借: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
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納稅額的根據.原規定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三種稅的稅額為計稅依據.1994年稅制改革后,改為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城建稅的計稅依據,是指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
(1)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除外)
(2)補交的稅款
(3)免抵稅額
注意的問題:
(1)不作為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的有:納稅人繳稅的"非稅"款項(滯納金、罰款)、進口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納稅人違反"三稅"有關稅法而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違法行為的經濟制裁,不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
(2)作為計稅依據的的"三稅"稅金只是看是否在本期繳納,與稅款所屬期間無關.即查補稅款也應作為計稅依據.
(3)免征或者減征"三稅"同時免征或者減征城建稅
企業繳納城建稅的會計分錄怎么處理?上文介紹了城建稅的計提,繳納,以及城建稅的計稅依據,大家對這個內容還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點擊窗口與老師在線互動答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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