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土地使用權投資款如何處理
答:投資企業用土地使用權投資入股,企業會計準則中關于長期股權投資中,明確規定,關于投資要區分投資企業和被投資方兩種情況分別處理,做會計分錄的方法如下:
1、被投資企業
借:無形資產- 土地使用權
貸:實收資本 (或股本 )
2、投資企業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無形資產- 土地使用權

用土地使用權投資如何繳稅?
以土地使用權投資換取股權屬于非貨幣性交換,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應視同銷售,評估后價值800萬元與原賬面價值500萬元之間的差額屬于資產轉讓所得,需要繳企業所得稅。
同時,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1995]48號)第一條的規定:
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投資、聯營的一方以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的企業中時,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收到的土地使用權投資款如何處理?以上的解答內容不知道大家是否都真的了解清楚了呢?針對投資企業和被投資企業,小編都為大家解答完了,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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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