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企業單位如何計提研發準備金?
答:根據新《公司法》和新《企業財務通則》的相關規定,任意盈余公積的提取比例由企業投資者決議,所以,作為任意盈余公積的一部分研發準備金的提取比例也由企業投資者根據企業生產經營需要靈活確定,沒有強制性規定。
所以在每年年初,企業應根據管理當局批準的本年度研發支出預算額和上一年度用于計提任意盈余公積的稅后利潤的金額確定本年度研發準備金的提取比例。
計算公式為:
某一年度研發準備金的提取比例=本年度研發支出預算額÷上一年度用于計提任意盈余公積的稅后利潤的金額
當某一年研發支出的實際發生額大于或小于預算額時,應將研發支出的超支額或節余額轉入下一年度,調整下一年度的研發支出預算額,再按上面的公式計算確定下一年度研發準備金的提取比例。

計提一般準備金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計提一般準備金,其會計分錄為: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一般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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