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小汽車作為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怎么確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計算公式:
年折舊率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年折舊率 ÷ 12
所以,小汽車的折舊年限應該為4年,預計凈殘值率為5%,這企業可以自行確定。

新稅法規定土地使用權的攤銷年限是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
第六十七條 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約定的年限大于10年的,必須土地使用權40年,就按照40年攤銷。
企業小汽車作為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怎么確定?綜上內容所述,小編認為企業的小汽車作為固定資產折舊的年限為4年,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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