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如何調整?
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征稅;個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
最新個人所得稅調整時間
2018年6月19日草案已提請審議,相信個人所得稅改革很快就會落地。具體時間尚未公布。(本網將第一時間更新)
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於2019年1月1日起實行。在正案未實施前,據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按個人所得額扣除社會保險外減5000元計算。
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的費用扣除標準為3500元,如果生活在大城市且僅取得工資薪金所得,該費用扣除標準略顯低。一般而言,如果生活成本已經超過上次確定費用扣除標準的生活成本的30%以上,則說明費用扣除標準需要進行調整了。國外的費用扣除標準大多是根據通貨膨脹率的不同,每年進行調整。

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稅率的確過高,最高稅率達到了45%,這在全球都是比較高的。美國是以所得稅高著稱的國家,但在特朗普稅改以后,其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已經降低至37%。
個稅起征點和通貨膨脹率以及國家經濟發展速度有很大關系,不會一成不變,國外是每年調整一次,而中國已經7年沒改過了,會計學堂整理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如何調整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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