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有什么好處?
將可轉換公司債券拆分為債券部分與股票部分,其特點就顯而易見。 首先,其體現為債性。
發行人必須每年固定地支付給債券持有人利息,到期后如果持有人不去轉股,企業需要還本付息。 其次,其體現為股性。
轉債持有人有權按事先契約規定的轉換比例,把可轉債轉換成相應數量的基礎股票。當然,這種轉換對轉債持有人來說是一種權利而非義務,當持有人認為轉股有利時才實施,因此,這實際相當于一個認股期權,而一旦轉股,則可轉債契約生命就結束,持有者將無法再享受每年的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權利。
因此,有人將可轉換公司債券總結為:一種企業債與一批期權打包捆綁形成的一種創新金融衍生產品。
而正是可轉換公司債券這種股債捆綁設計加上靈活的條款,為投融資雙方提供了巨大的調整彈性和選擇空間。

為什么要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對于發行人,以可轉換債券融資比直接發行債券或直接發行股票更為有利(1)可轉換
債券的比率比直接發行的企業債券利率要低,如果可轉換債券未被轉換,相當于公司發行了較低利率的債券;(2)可以避免一般股票發行后產生的股本迅速擴張的問題;(3)一般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比
公司股票市場價格高出一定的比例(溢價),如果可轉換債券被轉換了,相當于公司發行了比市價為高的股票。
對于投資者,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實際多了一項品種選擇,也多了一條規避風險的渠道(1)當股市向好,可轉換債券隨市上升超出其原有成本價時,持有者可以賣出轉券,直接獲取收益;(2)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公司業績轉好,其股票價格預計有較大提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以享受公司較好的業績分紅或公司股票攀升的利益;(3)當股市低迷,可轉換債券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
可轉換債券及將轉券轉換為股票都不合適時,持券者可選擇保留轉券,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
因此,可轉換債券提供了股票和債券最好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安全和收入優勢。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整理的關于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有什么好處的全部內容了,為什么要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若仍有不懂的地方,可與窗口老會計取得聯系,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