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進項稅分次抵扣如何入賬?
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原賬務處理: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專項存款
轉出賬務處理:
借:在建工程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也就是說將原來抵扣的這部分進項稅額從"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轉出來,增加在建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進項稅額分期抵扣的會計處理
《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以下簡稱"15號公告")對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分期抵扣問題進行了明確.根據15號公告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上述進項稅額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40%的部分為待抵扣進項稅額,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在建工程進項稅分次抵扣如何入賬的全部內容已經在上文中介紹完畢了,若仍有不懂的地方,請咨詢窗口答疑老師,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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