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企業出口免稅進項轉出額
出口免稅對應的進項稅應進行轉出.應轉入成本.
網上說的一般做法是按當月出口收入占當月總收入的比例,計算當月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是不準確的.
所謂按比例計算的方法是不能準確劃分的前提下實行的.出口企業不同于其他企業,其出口貨物與購進貨物是相對應的,是能夠準確劃分的,完全沒必要按比例劃分.數額為該出口貨物的采購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另外,出口企業進項轉出的多少與增值稅無關,因沒有銷項稅,所以不存在繳納增值稅的問題;只是所得稅有影響,即轉入成本的多少,影響利潤的數額.

延伸:進項稅額轉出"的定義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當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接受的應稅勞務不是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而是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或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情況時,其支付的進項稅就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實際工作中,經常存在納稅人當期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事先并未確定將用于生產或非生產經營,但其進項稅稅額已在當期銷項稅額中進行了抵扣,當已抵扣進項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購進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在產品和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時,應將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稅額從當期發生的進項稅稅額中扣除,在會計處理中記入"進項稅額轉出".
關于生產企業出口免稅進項轉出額的問題,上述文章就生產企業出口免稅進項稅是否應該轉出以及進項稅額轉出"的定義這兩個方面為大家進行了講解,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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