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滯納金是如何計算的?
契稅滯納金計算開端日期的確定
1.繳稅人進行繳稅申報的,征收機關核定的稅款交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開端日期.
2.繳稅人未進行繳稅申報的,其獲得土地房子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開端日期.
契稅滯納金是如何產生的
業主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后未繳納契稅的,從第31天起計算契稅滯納金.此外,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征收機關核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納稅人未進行納稅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會通知業主在一個月之內分批到稅務部門開具購房發票.如果業主沒去辦理相關手續,就會形成契稅滯納金.也有因開發商原因導致購房發票延遲開具的,因此導致的契稅滯納金,業主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解決.拖的時間過久,契稅滯納金的數目也不可小覷.對于契稅滯納金征收比例各城市規定不一樣,按照具體情況而定.
契稅滯納金計算起始日期的確定

1 .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征收機關核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
2 .納稅人未進行納稅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
契稅滯納金的交法
繳稅人應當自繳稅職責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子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處理繳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繳稅款.滯納金是日萬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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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上一年我收購了一套住所,當時開發商說本年5月份交房,我原本想拿到新房鑰匙后再處理房產契稅,但至今開發商也沒有交房.前幾天我去交納契稅,卻被奉告要交納契稅滯納金.請問,這種情況契稅滯納金該由誰交納?
回答:只需你簽定了合同,就應當在合同簽定之日起30日內交納,逾期的滯納金應由自己擔任,和開發商按不按時交房沒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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