傭金稅前扣除有什么標準才可以扣除嗎
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于2009年3月份出臺的財稅〔2009〕29號文件《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計算限額。
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銷售傭金是有個比例限制嗎?
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銷售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銷售傭金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銷售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
根據上文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傭金稅前扣除有什么標準才可以扣除嗎?是可以扣除,但是也有一定的扣除標準,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幫助到你們大家做題,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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