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套期無效部分會計處理
現金流量套期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并單列項目反映。
該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額,按照下列兩項的絕對額中較低者確定:
①套期工具自套期開始的累計利得或損失;
②被套期項目自套期開始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累計變動額。
2.套期工具或損失中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現金流量套期的會計處理是怎樣的呢?
1、在運用套期會計方法進行處理前,首先應當符合準則對套期確認的規定,即滿足“該套期預期高度有效,且符合企業最初為該套期關系所確定的風險管理策略”。具體來說,該事項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在套期開始及以后期間,該套期預期會高度有效地抵銷套期指定期間被套期風險引起的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二是該套期的實際抵銷結果在80%至125%的范圍內。
常見的套期保值有效性評價方法有3種:主要條款比較法、比率分析法和回歸分析法。
2、當企業業務符合現金流量套期計量時,作如下賬務處理: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并單列項目反映。
該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額,按照套期工具自套期開始的累計利得或損失和被套期項目自套期開始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累計變動額兩者的絕對額中較低者確定。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3、在套期工具利得和損失的后續處理中,若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金融資產(非金融資產)或一項金融負債(非金融負債)的,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該金融資產(非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金融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但企業預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凈損失全部或部分在未來會計期間不能彌補的,應當將不能彌補的部分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同時,若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非金融資產或一項非金融負債的,企業還可以選擇另一方法處理:將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轉出,計入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
對于除上述兩類外的現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被套期預期交易影響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4、需要注意的是,在套期工具利得和損失的后續處理中,若該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非金融資產或一項非金融負債的,企業一旦選擇了上文所述的兩種處理方法之一,應當作為一項會計政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企業對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終止或已行使;該套期不再滿足運用套期保值準則規定的會計方法條件,預期交易不再發生、企業撤銷對套期關系的指定時,都必須終止運用套期保值會計方法。
以上關于現金流量套期無效部分會計處理,你都理解了嗎?想知道更多關于現金流量套期的相關知識,可以留意會計學堂官網的更新。最后,希望本文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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