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持有人賬務處理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及特點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發行公司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間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份的公司債券.其期限最短為一年,最長為六年,每張面值一百元.它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1、可轉換公司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雙重屬性,發行時與一般公司債券相同,定期發放利息;但它還賦予債權人在未來一定期間可依合約上的轉換價格,將其持有的公司債券轉換成發行公司普通股的權利.
2、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一般比不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低,因而發行企業可以用較低的利率籌措資金.
3、發行人贖回性和投資人回售性.
對于可轉換債券持有人,其具體的賬務處理如下:
(1)購買日賬務處理: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可轉換債券(成本)
貸:銀行存款
(2)可轉換債券持有期間,每年年末確認利息收入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3)可轉換債券持有期間,每年年末根據可轉換債券市場價格確定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若在債券可轉換期間,行使轉換權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成本)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可轉換債券(成本)
(5)可轉換債券到期,未行使轉換權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可轉換債券(成本)
投資收益
看完以上內容,大家對可轉換債券及其賬務處理都掌握了嗎?更多可轉債賬務處理相關知識,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網的更新,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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