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怎么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一項特許權的一次許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4 000元以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800)×20%
應納稅額(4 000元以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1-20%)×20%
例如:葉某發明一項自動化專利技術,2004年8月轉讓給A公司,轉讓價15萬元,A公司8月支付使用費6000元,9月支付使用費9000元;9月,葉某將該項使用權轉讓給D公司,獲得轉讓費收入8000元,葉某轉讓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為:
葉某此項專利技術轉讓了兩次,應分兩次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轉讓給A公司應繳個人所得稅稅額=(6000+9000)×(1-20%)×20%=2400元
轉讓給D公司應繳個人所得稅稅額=8000×(1-20%)×20%=1280元
葉某轉讓此項專利技術共需繳納個人所得稅=2400+1280=3680元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之針對個人,所以應納稅額說的也是個人所得稅,這篇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怎么算為會計學堂提供,說的也是這方面,具體的算法,大家閱讀上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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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