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跨期營業收入應該怎么做賬呢?
答:跨年的銷售收入,是否應做“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呢,可以參考如下分析:
因此,對于調整跨期營業收入,其做賬可以參考以下案例:
該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A集團簽訂服務協議,服務費106萬元/年,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并于2016年12月10日開具發票并收訖全部服務費。那么該公司如何進行增值稅及所得稅稅務處理?
1.2016年12月10日收到2017年的服務費106萬元,并開具發票。

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106萬元
貸:預收賬款 100萬元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萬元
由于該公司2016年12月10日開具發票并收訖全部服務費106萬元,服務期限在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因此,2016年12月10日不需要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無會稅差異,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進行2016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也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調整跨期營業收入的做賬,您現在清楚了嗎?如果您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是想深入學習會計知識,您可以在線問一下我們的客服,她們將會給您介紹適合您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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