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增值稅企業銷售固定資產如何做賬呢?
答:免增值稅企業銷售固定資產應該怎么做
金融機構2017年9月取得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100萬元。按照財稅〔2017〕44號文件規定,可以免征增值稅。
其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94.34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66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5.66
貸:營業外收入 5.66

財稅〔2017〕44號文件第二條規定,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按上例,如果按方法二將免征的增值稅計入主營業務收入,或按方法一不予核算,那么很容易以含稅收入100萬元的90%計入收入總額,這樣做是錯誤的。應該按照94.34萬元(100-5.66)的90%計入收入總額。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免增值稅企業的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您現在清楚了吧。如果您覺得本文還不錯的話,歡迎您分享給您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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