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之間借款利息可以開專票么?
企業間的借款或者貸款產生的利息,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一般應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為按照營改增辦法規定,購進的貸款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而企業間的貸款或者借款就屬于貸款服務.既然貸款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那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就沒有意義.

企業間借款收到利息能否自行開具發票?
答:關于納稅人經營范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稅務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37號)規定,納稅人應當在稅務登記表中如實填寫其經營范圍;經有關部門批準的證件中沒有具體列明經營范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實際經營情況填寫.設立登記后,稅務機關應當及時核實登記內容.納稅人經營范圍變化后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代開發票.第二十一條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第二條"申請代開發票的范圍與對象"中,第(一)項第一點規定,納稅人雖已領購發票,但臨時取得超出領購發票使用范圍或者超過領用發票開具限額以外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若干具體措施〉的通知》(國稅發〔2009〕114號)規定,未按規定取得的合法有效憑據不得在稅前扣除.
企業之間借款利息可以開專票么的全部內容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獲取更多精彩的財務知識,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