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福利發放需要繳納什么稅?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凡符合該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的福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進一步解釋道:稅法第四條第四項所說的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
國稅發(1998)155號文解釋說,生活補助費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如,按規定從企業福利費中支付給職工的困難補助、救濟金、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工傷補償費、喪葬費、撫恤金、獨生子女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等,均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過節費發放應怎么做會計分錄?
提取過節費:
借:生產成本(生產人員)
制造費用(車間管理人員)
管理費用(廠部管理人員)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當然還有不可以免征稅的福利費補貼,這個問題可以來咨詢我們的答疑會計老師,我們將會第一時間為你們解答的。好了,節假日福利發放需要繳納什么稅?這個內容就給你們大家解答完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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