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發票不合規入賬后果是有什么?
答:企業取得不合規發票后,有沒有補救的辦法?筆者認為,企業沒有取得發票肯定不允許稅前扣除,但有一些情況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一)當年沒有取得發票,但以后年度取得發票的,應區分兩種情況處理:
一是在匯算清繳前取得,即企業發生的支出,在當年度沒有取得發票,但在次年5月31日前取得。《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因此,可以在支出當年稅前扣除。
二是在匯算清繳后取得。企業發生的支出,在當年度及次年5月31日前都沒有取得發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應在支出發生所屬年度扣除。

不合規票據處罰有哪些?
屬于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可以 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
(一)未按照規定印制發票或者生產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二)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
(三)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
(四)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
(五)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
收到發票不合規入賬后果是有什么?根據上文的解答,我們可以發現不合規的發票不可以做任何的稅務稅前抵扣,希望以上內容會對你們有用,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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