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無形資產攤銷會計分錄
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如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
(一) 合同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
(二) 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
購入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或者現金
攤銷無形資產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貸:累計攤銷

計提壞帳準備
借:管理費用-壞帳準備
貸:壞帳準備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房地產開發企業除外,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的攤銷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
土地使用權無形資產攤銷會計分錄應該在攤銷時計入管理費用.感謝閱讀.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