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發放的工資是否要計提所得稅?
即使企業計提了職工的工資,但是沒有發放,也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在企業賬面上,既然已經計提了了工資,那就是已經入了當期的成本費用.
按照稅法的相關規定,工資費用的認可是以實際發放金額確認的,該部分已計提而未發放的工資費用按稅法規定是不得計入當期成本費用中的,應該做納稅調整事項,調增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
如果公司是故意拖欠工資,則稅必須正常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后交納.
如果公司是頻臨破產,則申請破產后,破產財產先支付工人工資,再交納稅收.
在未破產的情況下,都是要正常交稅的,但是支付工人工資可以作為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

繳納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職工薪酬/工資總額社保保險(企業繳納)
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職工薪酬/工資總額公積金(企業繳納)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份)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繳納部份)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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