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水利基金減免退款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小編認為,對于收到水利基金減免退款,可以這樣做賬:
借:應交稅費-水利基金
貸:補貼收入(或營業外收入)
另外,水利基金一般是增值稅或營業稅等附征的,計提時,應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對于其他業務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成本) 。

會計學堂了解到,自2018年7月1日起,將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在按照《財政部關于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標準的通知》(財稅〔2017〕51號)降低25%的基礎上,再統一降低25%。調整后的征收標準=按照《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利部關于印發《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09〕90號)規定的征收標準×(1-25%)×(1-25%)。
征收標準降低后南水北調、三峽后續規劃等中央支出缺口,在適度壓減支出、統籌現有資金渠道予以支持的基礎上,由中央財政通過其他方式予以適當彌補。地方支出缺口,由地方財政統籌解決。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收到水利基金減免退款的賬務處理,相信您現在也清楚了具體的做法了。關于本文章帶來的相關規定,您可以閱讀一下。同時,我們的微信公眾號會更新最新的會計資訊,歡迎您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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