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銷售商品會計分錄怎么寫?
一般納稅人開了銷售發票,確認收入,同時納稅義務產生,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已銷商品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條件有哪些?
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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