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匯算清繳住房公積金如何填報
住房公積金在所得稅匯算時是按照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封頂來計算基數,對超過部分須進行納稅調整。
《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的職工薪酬(包括工資薪金、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各類基本社會保障性繳款、住房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等支出)情況,以及由于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納稅人只要發生職工薪酬支出,均需填報本表。
政策依據:
企業按國家統一規定為職工交納的住房公積金,按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辦法發放的住房補貼,住房提租補貼和住房困難補貼,可在稅前據實扣除,暫不計入企業的工資薪金支出;企業超過規定標準交納或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或各種名目的住房補貼,一律作為企業的工資薪金支出,超過計稅工資標準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會計學堂整理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所得稅匯算清繳住房公積金如何填報,這些都是經驗缺乏的問題,當然你的學習能力也是關鍵,如果你對于先前的各項政策內容都有自己得理解,那么這也可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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