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土地出讓金如何做賬?
1、房地產企業土地出讓金入賬處理:
借:開發成本---土地成本
貸:銀行存款
土地成本,包括土地使用權取得費及土地開發費,應與建筑費提取折舊費,而不能將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攤入管理費用。這樣,在土地使用到期時,產權人才能夠重新購置同等效用的房地產進行再生產。
2、非房地產企業土地出讓金入賬處理: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

企業支付的土地出讓金怎樣入賬?
一是要看原來國有企業土地如何入賬,第二要看改制時是否支付了土地使用權代價(費用)。如果支付了相應的費用,這部分費用就應該作為無形資產入賬。土地出讓金是否計入所建固定資產原值問題。
根據現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實行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后,企業為新建辦公樓等而獲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在“無形資產”科目核算;企業為房地產開發而獲得的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在“開發成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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