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加工物資驗收入庫該如何做會計核算?
答:根據稅法的規定,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在銷售時不在征收消費稅。
1、發出材料委托他人加工時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原材料
2、支付加工費時
借:委托加工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3、支付代扣代繳消費稅時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銀行存款

4、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材料
5、委托加工產品直接銷售時
借:應收帳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金)
發出委托加工材料,支付加工費、運雜費時,借記“委托加工材料”帳戶,完工驗收入庫時,按全部成本貸記入該帳戶。“委托加工材料”帳戶借方余額表示尚在委托加工中的材料實際成本及運雜費。委托加工材料可以按實際成本進行核算,也可以按計劃成本進行核算。在資金平衡表中委托加工材料一般應單獨列示一項。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收回加工物資驗收入庫的會計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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