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減值準備可以轉回的有哪些?
資產減值是指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這里的資產,除了特別規定外,包括單項資產和資產組。資產組,是指企業可以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其產生的現金流入應當基本上獨立于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產生的現金流入。
存貨減值:可以轉回,如果已經計提減值的產品已經銷售,要同時結轉已計提的減值。
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以轉回。

應收賬款和貸款可以轉回。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轉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投資不是通過損益轉回)。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以轉回(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一般認為,流動資產(如存貨等)計提的減值準備,如果在持有期間減記資產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則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減值準備金額內轉回;非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計提的減值準備,即使以后價值回升,其減值準備在持有期間也不可以轉回。
資產減值準備可以轉回的有哪些,上文說到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存貨減值等等,都是可以轉回的,有關資產減值轉回的內容,會計學堂小編就介紹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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